文件规章
南通大学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发布者:
吴锋
发布时间:
2020-10-22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章要求,以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为纲领,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改进作风,强化监督,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

经过今后几年不懈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师生员工比较满意的成效。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校风进一步改进;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  

二、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党员干部全心全意服务师生的清廉形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坚持不懈从严抓党风,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要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两个务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落实抓党风建设的工作责任,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

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点,从日常管理入手,由具体问题抓起,在坚持中深化、巩固并扩大工作成果。在精简会议、文件及评比活动、公务接待管理、办公用房清理、公务用车改革等各方面,确保规定落到实处。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抓好元旦春节中秋国庆教师节等重点时段的廉洁自律工作。要通过严格的财务预决算、核准和审计制度,抓好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大力推动节约型校园建设。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保证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制度规定,绝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作选择。  

(三)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把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坚持以生为本、以师为本。坚决反对“四风”,进一步规范从政、从业、从教行为。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坚持调研走访制度,倾听师生心声;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学校师生制度,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校领导联系学院制度;拓宽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建立群众诉求及时处理责任机制,为作风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四)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权威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等组织制度。严把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网络管理、课堂教学政治纪律关。切实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  

三、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依法依纪坚决惩治腐败。既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  

(一)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坚持对腐败零容忍。强化执纪办案,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做到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拖成大案件。充分发挥信访监督作用,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重点岗位风险防控。进一步推进“校检共建”工作,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二)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腐败问题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决不放过,坚决纠正跑官要官不正之风;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的腐败行为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实一起通报一起;在人才引进、职称评聘等关键环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对违规用人问题及时发现、迅速处理、严格问责,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  

(三)坚决查纠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治理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礼金问题;严肃查处侵占奖助学金、各项教育专项补贴等资金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挪用、私分科研经费等问题;严肃查处各项招生工作中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干预职称评聘等问题;严肃查处涉及基建工程、国有资产、物资采购等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及教师廉洁自律规定,加强师德建设,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四)努力提高信访办案工作水平

规范信访举报处置程序。充分发挥信访监督作用,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信访办案方针,做到实名举报必复,涉案线索必查。加强案件线索的管理,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规范处置,防止线索失控、失管和案源流失,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每一件线索,都要按照处置方式和处置标准规范提出处置意见。  

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水平。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畅通举报渠道,严格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落实重点案件“一案五报告”制度,剖析案发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完善制度规定,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业务能力的培训,学习办案新知识、了解办案新政策、树立办案新观念,通过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办案纪律、整合办案力量,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水平。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推进预防腐败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  

(一)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扎实开展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将其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完善领导干部定期作廉政报告制度,将廉洁教育作为党校教学、干部培训、教师岗前培训的必修内容,切实把党风廉政教育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突出抓好先进典型示范教育、重大案件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通过突出教育重点、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涵,切实增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分层分类岗位廉洁教育。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树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加强重要岗位和重点部门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加强师德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教师的廉洁从教教育,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医生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廉洁自律意识。推进大学生的廉洁教育,不断深化廉政文化“三进”工作,培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崇廉尚洁的优良品德。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借鉴弘扬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思想政治教育之中。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把廉洁教育与师德建设、素质教育、人才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廉洁文化的理论研究,探索适应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新途径,总结推广一批校园廉政文化品牌和廉政文化理论研究成果。  

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积极推进和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机制,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注重利用网络资源和新兴媒体创新廉洁文化教育平台、手段和方法,增强教育的知识性、趣味性和吸引力。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机制,重视和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和研判,妥善处置网络突发事件。  

(二)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学习贯彻《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和完善依法治校,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逐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完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机制。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要干部任用票决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开展重要制度廉洁性评估,及时做好各项制度的废、改、立,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深入研究新形势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制度漏洞。进一步落实处级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深入查找风险点,在国有资产、民主决策、干部人事、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招生录取、学术诚信、教育收费等十大重点防控领域制订防控措施,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形成更加规范和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着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制度,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按制度办事,为师生员工做好榜样示范。抓好经常性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加大对违反法规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将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重视决策参与式监督,坚持建言提醒式监督,善用督促式监督,强化专项治理式监督。在执纪监督过程中按照“事先看制度、事中看规范、事后听反映”的原则,着力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把国有资产、基建项目、物资采购、招生录取、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学术诚信等关口。加强跟踪审计与审签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抓好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十项规定精神以及《南通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监督。建立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  

强化监督功能,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坚持监察处长列席校长办公会制度。完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代表列席党委常委会和教代会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制度。探索和完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代表闭会期间开展监督、联系党员和接受党员监督的制度。积极创新党内民主形式,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明确纪委“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的角色定位,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突出纪委组织协调职能,在监督过程中整合财务、审计、统战、工会、共青团以及教代会、学术委员会等部门和组织,加强民主监督,形成优势互补。进一步发挥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加强审计监督,发挥审计效能。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院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程序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四)提升南通廉政研究中心工作水平

继续发挥高校的学术研究优势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实践优势,提升研究水平,主动服务社会。  

深化理论研究工作,彰显学术影响力。不断提升学术层次、学术深度,将南通廉政研究中心办成各界认可、国内一流的反腐倡廉学术研究机构。按照规范要求,遵循办刊规律和方向,提升《廉政文化研究》办刊水平。以高层次、高水平学术研讨为抓手,不断扩大学术研讨会的社会影响力。  

强化宣传教育活动,拓展讲坛受众面。为适应形势需要,改变“江海廉政大讲坛”的原有模式,以小型化、多样化、朴实化为特点,拓展大讲坛的受众面和社会效益。充分发挥“江海廉政教育宣讲团”的作用,深入基层开展廉洁教育宣讲工作,推动廉政文化研究成果大众化、普及化。  

紧扣社会热点问题,做实做优“联系点”。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及时、准确地向中纪委报送本地区、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动态、实践探索、创新做法和对策建议等,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  

五、加强组织领导

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工作规划》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动员和组织全校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有序参与。  

(一)全面落实学校党委主体责任

高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既是政治担当,也是工作职责所在。学校党委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学校党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学校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根据分工,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  

(二)深入履行纪委监督责任

学校纪委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上来,充分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以完善具有高校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新观念、新思路、新措施切实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做到正人先正己,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树立忠实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发挥纪委全委会和校纪委委员的作用。  

(三)狠抓任务落实

抓好组织实施。学校党委结合实际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研究制定落实所承担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组织人事部门要把规划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之中,宣传部门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学习宣传,教学科研、财务审计、基建设备、后勤管理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具体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实效,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情况通报、沟通协作等机制。建立健全纵横贯通、涵盖全面的责任体系,紧密结合实际,做好任务分解,制定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规章制度及操作规范,建立工作台帐制度,实施项目化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各项任务在各级组织得到有效落实。  

强化责任考核。各二级党组织要明确任务要求、工作目标和职责范围,严格责任考核,确保责任到位。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中共南通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1日印发